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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国土利用:步子迈多大 环境说了算

时间: 2024-03-24 08:40:22 |   作者: ballbet贝博网站官网

  今年2月,总理亲自签发实施了《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规划》为“十一五”期间的30多个重点项目划定了146.102平方公里的围海造地区,相当于5.5个澳门的面积。

  其实不光广东,沿海各省市的“十一五”规划中,均有围填海的计划。从2002年到2007年,我国围填海总面积增加了55%,从20平方公里增加到134平方公里。

  如此快速地向海洋要空间,可见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性。与此同时,人们也开始担心海洋生态环境能否承受。怎么样才可以达到既满足服务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又保护海洋环境、提高海洋资源利用效率的双赢目标?为此,《科学时报》记者正常采访了有关专家。

  “为保障经济发展和粮食安全,适度地利用海洋空间资源围海造地,可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缓解土地供求关系紧张的矛盾。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是靠填海发展起来的,如大家熟知的荷兰、日本、韩国及我国的香港、澳门等。”但是,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海洋环境与资源研究室主任刘岩强调,“绝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的海域开发利用基本上处于无序、无度、无偿的状态,由此也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围填海造地的高潮(用于建设、养殖等)。此外,20世纪50~60年代也出现过围海造田的高潮(用于农业等)。

  刘岩指出,围填海造地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了一系列的直接影响,而且很多影响是不可逆的。

  第一,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河口等海岸生态系统退化。如广西因围填海而大量砍伐红树林,2/3红树林已经消失。

  第二,围填海造成海域水交换能力削弱、环境容量降低,加剧了海洋环境污染。香港维多利亚港海域填海造成污染物积累,加重了海洋环境污染,2004年9月一周之内引发5次赤潮。

  第三,围海造地产生的明显效应是纳潮量减少,港口和航道出现淤积,宜港资源衰退。厦门曾被世界认为是天然良港,但修建海堤和围海造陆使厦门西海域的有效面积减少了一半以上,纳潮量减少了40%。

  第四,大规模的围海工程改变了水文特征,影响了鱼类的洄游规律,破坏了鱼群的栖息环境、产卵场,很多鱼类生存的关键生境遭到破坏。如辽宁的“中华蚬库”已基本不存在。

  第五,目前的平推式围海使岸线经截弯取直后长度大幅度减少,海岸动态平衡也被破坏。如山东莱州岸线公里。

  第六,近岸海岛消失。自1990年以来,仅福建省、广东省因围填海而消失的海岛数目已接近100个。

  “为了将围填海的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一定要尽快转变围填海造地工程的设计理念。”刘岩说:“核心是要由海岸向海延伸式围填海,逐步转变为人工岛式和多突堤式围填海,由大面积整体式围填海逐步转变为多区块组团式围填海。”

  人工岛式围填海所实现的,不单单是陆地面积的价值,还增加人工岛水路兼备的潜在价值,是对海洋功能的充分利用和体现,尽管填海的费用可能要高一些,但填成土地的价值大幅度的提升。从生态环境保护上看,与整体向海延伸式相比,便于避开生态敏感区,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能维持水体交换和海洋ECO,为海洋生物活动留下通道和空间,对海洋环境影响相对较少。采用人工岛式也不损毁原有岸线,可最大限度减小对原有依托海岸开发活动的影响。

  综观全球,凡是土地资源不足的沿海国家和地区,大多通过围填海造地来解决土地资源问题,其中荷兰和日本最为典型。

  荷兰是一个低地国家,全国约有1/4土地低于海平面。由于人口稠密,增加国土面积一直是该国的重要任务。围海造地在荷兰具有悠久的历史。1932年,该国完成了须德海大堤,并逐步完成了垦区开发。1956年~1986年进行了三角洲工程建设。目前,荷兰全国围海造地面积达5200平方公里,挡潮闸建筑技术水平居世界前列。

  刘岩说:“荷兰的围垦事业之所以能获得巨大成功,首要的一条是在行动之前能因地制宜,精心做全面综合规划,形成法案,持之以恒,数十年坚持按规划逐步进行整治、围垦和开发。”

  日本国土狭小,但海岸曲折、漫长,海湾众多。日本很早就开始围海造地,东京湾、大阪湾、伊势湾以及北九州市等,都以各自原有的港口海湾为中心填造了大量的土地,形成了支撑日本经济的“四大工业地带”。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的围海造地开始做结构化调整,填海用途转向第三产业开发,并更多地考虑环境效益,围海造地的规模和速度都大幅度减少。20世纪90年代以后,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填海的生态环境影响日益关注,日本围填海总体呈下降趋势,特别是工业用围填海造地下降趋势明显。

  一是整体规划,体现在3个层次:第一,从国家全局制定沿海地区发展总体设计,划定一些重点发展地区,并明确整体功能定位;第二,对重点发展地区有较为系统的总体空间规划;第三,对基本功能区内的围填海项目进行平面规划,设计项目的布局与形态,在其指导下,选择人工岛或顺岸分离式等围填海方式,进行海岸形态与功能布局设计。

  二是围填海工程的平面设计呈多样化,以人工岛式居多,自岸线向外延伸,平推的极少;在布局上,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大多采用水道分割,很少采用整体、大面积连片填海的格局;在岸线形态上,大多采用曲折的岸线,极少采用截弯取直的岸线形态。

  目前,我国正处于以城镇建设、临海工业、滨海旅游、港口开发为目的的围填海造地的高潮期,截至2007年底,中国围海造地用海确权面积已达540平方公里,已接近新加坡的国土面积。有人质疑“步子是不是迈得太大了”。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海岛海岸带研究中心主任吴桑云认为:“为促进经济发展、缓解土地资源紧缺的矛盾,合理规划利用海洋资源、围海造地,在我国现阶段还是必要的。但一定要科学、适度,最好能够降低对海洋环境的不利影响。”

  近几年来,从渤海湾到东南沿海,各省市围填海项目陆续开工建设,这些项目多数是依法申请、审批,但申请海域使用论证材料多为局部评价,更多的是注重单个项目的审批,缺少区域宏观论证。

  吴桑云认为:“这样带来的后果是某围填海项目局部论证可行,相邻项目局部论证也可行,而区域整体分析可能不可行。”

  这种现象在一些跨省市、半封闭海湾的围海填海工程建设项目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吴桑云表示,今后有必要对围填海的宏观布局进行规划,为区域性建设用海规划的编制和具体围填海项目审批提供依据。

  吴桑云指出,首先,围海造地是一项涉及面广、生态环境影响大、关系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进行此项工作前作好科学论证、全面规划是十分必要的。从总体布局出发,综合论证一定区域内所有围填海项目给海洋环境造成的系统影响,甚至叠加效应。这样,可以从宏观上控制围填海规划实施后可能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主导方向。

  其次,随着陆域土地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和土地价值的不断升值,填海造地之风日甚。虽然现在各地、各个省区市都有自己的规划,但没有国家层面上的统一协调。国家应对围填海进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除了“严控围填海”,还应对围填海的总面积来控制,明确规定沿海地区每年可以围填海的面积总量。

  最后,在围填海工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遵循科学发展观,本着科学、合理、有序利用海岸和海域自然资源的原则,对围填海进行统筹考虑;不能放任自流、盲目围填,忽略对海洋及陆地环境的保护,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换取短暂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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